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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儘管有不會動的貓纜,和偶而不會動的捷運,但憑良心講,台北市在全球還算是個一流的城市,但這個城市市民的水準之低下,著實讓我佩服。

有多低下?我的老家台南市、台北人口中所謂的「南部人」、「鄉下人」都比他們來的高。有多高?兩三層樓那麼高。

不久前小弟去中壢修摩托車,還發了篇文,在文章裡就有提到,台北市交通取締的很嚴,停車位又有限,所以大家都在那裡把摩托車挪來挪去,搞的每台車都被刮得亂七八糟;這還不打緊,有些比較賤的,不管是要找位子或是要把車子牽出來,他就直接把別人的摩托車拖出來丟在人行道或馬路上,導致原先停得好好的機車被開罰單。

又要憶當年了。八年前剛來台北工作第二天,我去機車托運行牽車(台南寄上台北)。騎在台北的街頭,覺得台北的交通好棒,根本不像新聞裡說的會塞車嘛!一台摩托車都沒有!沒多久交通警察就把我攔下來,原來我騎的那條路叫做忠孝西路,這裡禁行摩托車。

我一直向警察苦苦哀求,表示我是南部上來的,人生地不熟,不然才不會笨到在禁行機車的道路騎車。警察回說他也是南部上來的啊!這可以當藉口嗎?我說我才剛來第二天,不信的話我把行李給你看,於是我打開背包、置物箱,把內褲、襪子都掏出來,證明我初來貴寶地。警察伯伯面有難色,叫我不要再把內褲拿出來了。後來他沒有開我罰單,還告誡我趕快去把照後鏡裝一裝,因為在台北沒裝照後鏡可是會被罰款的。

第三天,我趁著上班午休的時候,在上班的地方附近繞好久,終於找到了一家機車行。從來沒裝過照後鏡的我,這才發覺照後鏡好多種款式,一般都是黑色的,看起來很普,我便裝了一副鐵的、圓形的,超可愛,很像米老鼠的耳朵。

沒幾天,右邊的照後鏡就被幹走了。

對了,連我的安全帽也被幹走了。

同事說,安全帽當然要放在置物箱裡啊!不然一定會被幹走。我很納悶,在老家台南(甚至在台中唸書時)的時候,我都習慣把安全帽掛在把手上,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子,也沒聽誰說過安全帽不見。

後來我去找了一頂很土的安全帽,上面寫著立法委員候選人XXX敬贈,想說這種鳥東西沒人會偷了吧?沒多久,一樣被幹走。 

被偷兩頂安全帽後,我學乖了,都把安全帽的頭帶卡在置物箱。那時候很流行色情小廣告,我把貼在我摩托車上的小廣告貼紙都小心翼翼地撕下來、貼在安全帽上;沒多久,整頂安全帽就貼了一堆色情小廣告,這種安全帽應該不會有人偷了吧?很抱歉,還是被偷了,而且是被人家用刀子割斷頭帶、把安全帽偷走。

那時我開始悟出一個道理:台北市是首善之都,取締違規較其他縣市來的嚴格,而市民們在自身極可能受到處罰的情況下時,便發揮動物求生的本能,去侵害別人的權益,以保障自己的生命,以求在都市叢林中生存。

好啊!你們台北人都這樣啊!那我也來學你們。有兩次要跟朋友去喝酒,坐計程車太貴,騎車又會有酒駕問題(已經被抓過兩次了),那我就偷牽住處附近的腳踏車去pub喝酒。這兩次我偷的是破破爛爛的淑女車(所以才沒上鎖),喝完酒後想騎回家停回原處歸還,結果超屌的,腳踏車不見了,不知道被誰幹走了!半夜三點耶!還有一次,沒有安全帽,我就去便利商店買一隻美工刀,然後找個替死鬼,割掉他的安全帽。

為什麼會寫這一篇文章呢?因為前天下午要出門時,我停在機車位裡面的機車,竟然又被拖吊,這已經是半年來的第二次。打了1999市民服務專線,服務人員說要找停管處;打去停管處,停管處說要找北交大;打去交通大隊,他們說急著用車的話,可以先去保管場付拖吊費和保管費,把車子先領出來,然後罰單選擇先不繳,之後再申訴。交通大隊還說最好能提出佐證,幹,什麼佐證?也沒監視器影帶可以調。以後停好車,都先拍一張照片,不過他也可以說這是你之前拍的。

上一次我遇到同樣狀況時,去申訴有成功,不過那是因為透過以前立法院的助理同事,耍個小特權;回函寫說「基於誠信原則」,所以相信我,註銷我的罰單。問題來了,這是第二次,人家還會再「基於誠信原則」相信我嗎?就算註銷成功,拖吊費200元、保管費50元、計程車錢100多,加一加差不多四百元,你會賠我嗎?

人善被人欺,馬善被人騎,看來壞孩子這條不歸路我是走定了。


後記:

台北市的拖吊效率超高,拖吊車鎖定目標後,大家開始分工合作:警察下來拍照、貼封條、用粉筆在地上寫字,工作人員伸出千斤頂,把違規車輛抬高,架上輔助輪。有一次我在買煙時看到一台汽車被拖吊,等我結完帳、打開煙盒、拿出一支煙、點了煙吸了一口之後,發覺那台車已經不見了!這種速度連F-1賽車維修站的車隊人員都要甘拜下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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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