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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主題大概可以寫上好幾集。

偷東西不是因為零用錢不夠買不起,純粹是追求刺激與成就感,至少我是如此。

昨天聊到福利社,本來要講一個故事的,但我覺得這個故事放在「偷東西」這個主題會比較恰當,而且這樣閱讀起來還有連貫性。

我們班有一個同學超會偷東西。他一年四季都穿著學校的冬季夾克,冬天看起來當然正常,但是到了夏天的時候整個看起來就非常畸形:拉到小腿肚的白襪、膝蓋以上的短褲,再配一件外套,當然外套裡面用拉鍊裝的的毛拆掉了。

有一次discovery在介紹非洲主著,有些種族認為喝某種飲料或是在臉上畫了某種圖騰,就可以神功護體;這就是那件夾克對我同學的意義。若以電影來形容,這件夾克就是哈力波特的隱形斗蓬,有了它就可以為所欲為,可以蹲在台北東區大便。

他還真的為所欲為。每天穿著那件夾克去福利社偷東西,不管是冰品或熱食,無一倖免。不過由於我不太常跑福利社,所以不知道他是怎麼辦到的,每次見到他時,都已經是他凱旋而歸的時候,大家都會圍在他旁邊要東西吃。

但有一次我親眼目睹他的行徑,實在是太酷了。那時後是夏天,他依然穿著冬季外套,我們一群人在下課時去福利社買東西,我先買好走出來,沒多久我看到他也去結帳了...幹!他整個外套胸前的部分已經呈現出一個方形的輪廓了,會不會太明顯啊!?最後,他偷了一盒冰棒出來。

國三畢業前,大家都會帶相機去學校拍照,彼此留念一下。這位同學也沒閒著,他放學都會跑去照片沖洗店,拿著已經洗好的「一張」底片跟小姐說:「我這張要加洗十張」,接著趁著小姐不注意時,他就把手伸到玻璃櫃裡面,偷走相機,迅速離開。

他還真是聰明,如果是拿一卷底片去的話,那麼回憶就不見了,所以他都只拿一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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