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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月前完了兩天的facebook後,便決定不碰這個鬼東西,因為小弟覺得它介面雜亂、功能複雜,許多設定操作上又不夠friendly,最重要的是我幹嘛要知道我的朋友的動態?更別說一些不熟、不認識的人的動態。人生已經夠複雜了,生活能越簡單越好,這也是我自爆plurk帳號的原因之一。

不過上上個禮拜有人貼給我看一個facebook的網址,問我怎麼有成立facebook啥小粉絲團的。我說我沒有再玩facebook了啊!點進去一看,這個網頁內容還真的是我的一些資料、文章連結啥的。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是哪位仁兄弄的。

由於開了這個網頁,我才又再一次地連上facebook。無聊地再把它的介面看一次,發現上面有一個搜尋功能,似乎可以用來找人;於是我輸入了一些朋友的名字,還有幾個真的被我找到了。

不過如果在上面輸入「A濫」或是我的本名,是不會跑出我的網頁的,因為我自己的帳號是用一個假名字註冊。這個假名跟了我十幾年,起因於在網路上常常需要註冊,為了怕個人資料外流,所以取了一個假名;要假就要假全套,所以這個假身份也有假的身分證號碼、電話和地址。但現在想想,這些作法實在是多餘—我們的個資早已不知道被電信、金融業裡不肖的從業份子賣掉幾百次了。

取這個假名可是有學問的。過去台灣有個人很紅,叫做「張大明」,不管是郵局的信函書寫範例或是啥小需要提及人名的範本,都是請張大明先生出來代言。不過有件事還蠻弔詭的:為何有時候得故意寫成「張○明」?是不是擔心真有「張大明」其人、造成張先生的困擾?

我的假名便是仿效「張大明」,算是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寫到這裡,我實在快受不了了,因為實在太好笑了,幹你娘我決定公布我的假名:

我叫林大可

大杯可樂的意思。
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!




後記:
那位幫我成立粉絲團的不知名網友,我的A是大寫A,不是小寫;我不習慣當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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