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棒又爆出打假球,雖然還在偵查階段,但以小弟長期對台灣檢調體系的觀察,他們不動則矣,一旦兵分十幾路搜索,就是掌握了確切事證(看看阿扁就知道了),當然也不是全部被約談的最後都有罪,不過雖不中亦不遠矣。
關於打假球,我實在是不想寫了,因為去年10月我就寫過了(舊文連結在此);事隔一年再寫,實在可悲,也浪費墨水。
上週五與朋友吃飯,朋友虧我:「職棒總冠軍賽都要打完了,你到底是去看球了沒?」,他不講我都忘了,原來我今年初曾經對他發下豪語:為了力挺職棒,我今年一定會進場看球。
好險沒去看,不然又被裝肖仔。回想13年前,我還記得那年的口號是「職棒七年,好運連連」,那一年我雖然在大學重考,但只要統一獅在台南比賽,我場場必到,因為我有一本「獅迷手冊」,只要去看球就可以蓋一個章;每集到一定數目的章,就可以換獎品。我總共換了一堆徽章和一個塑膠獅子變臉娃娃,這個娃娃超酷的,壓一下他的球帽,就會有不同的表情。
高中隔壁班同學的爸爸是統一獅的啦啦隊隊長,現在大家所熟知的標哥那時還只是副隊長。我們一群傻小子在比賽時都去當義工,幫忙搬東西、發東西,全心投入,無怨無悔。我還客串過吉祥物,吉祥物本來是一個五專生,那一場比賽他剛好有考試,我便替代上陣,也簽了生平第一張勞報單,賺了1200元(原價記得是2000元)。不過統一獅對我們也不錯,都會適時給我們一些好康,例如一件要價五千多元的外套、簽名球等等,免費看球算是基本配備。那年統一獅管理部門一位大哥知道我在準備聯考,還送了一盒統一雞精禮盒給我,我感動的要死。
上週二跟樂團「拷秋勤」吃飯喝酒時,店內剛好在轉播總冠軍賽第三戰。閒聊之下,發覺彼此都有共同的記憶,越聊越激動,范姜還說以前都會買「芝蘭口香糖」,口香糖都丟掉不吃,就只為了裡面的球員卡。
我們的熱血,絕對不輸現在的球迷,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。隨便舉個例子,以前有統一獅迷(國中生)在台南球場被兄弟象的球迷打,賽後我們一票人二話不說,騎著摩托車殺去兄弟象下榻的天下飯店堵他們的巴士,要他們出來道歉。現在想想還真愚蠢,去包圍人家幹嘛?又不是球員打人,關球隊屁事。
不過自從1997年職棒爆發首次簽賭案後,我對台灣職棒的熱情瞬間被澆熄。說是抵制,倒也沒有,但就是不會想去看,這麼說好了:你的老婆在外與別人有染,你會又氣又悲傷,雖然還不至於離婚,但你就是不會想跟她上床,因為你會覺得她很髒。
但是當老婆不斷地向你懺悔,哭訴那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、當時還喝了一些酒啥小的,事後也以行動釋出誠意與悔意,證明她真的改過向善,你便開始有所動搖。如果老婆還做了一些過去所沒有做的事情,例如穿著性感睡衣在你面前搔首弄姿、拿著一桶冰塊和一杯熱水要幫你吹老二,一般人大概很難拒絕。
台灣職棒對我而言就是如此,而陳金鋒就是那件性感睡衣、那桶冰塊與那杯熱水,所以我在兩年前終於前往新莊棒球場看球。當我進去棒球場的那一刻,說真的,就像第一次去美國看職棒就去到洋基新球場一樣,那種雀躍與感動實在無法形容,而且還多了一股激動,一股與闊別十幾年的老朋友見面的激動。新莊棒球場內,許多觀眾一邊吃著便當一邊看球,偶而還得抽空放下嘴邊的排骨、吶喊「安打安打全壘打」,這些熟悉的場景與熟悉的口號,和13年前一模一樣。
如今我又被這個老朋友、老情人再度背叛,實在是無言以對。問我會不會再看棒球?我真的答不出來,因為我也得靠時間來給我一個答案。
前年在台北高鐵站買票時,一個也在買票的先生來跟我打招呼,他說我看起來很眼熟,是不是以前的啦啦隊?我努力回想,終於想起來了,他就是那位送我雞精的大哥。我問他來台北幹嘛?他說來台北的中華職棒開會,現在要回台南;原來他還待在統一獅。這位大哥的模樣跟以前沒啥兩樣,倒是我,已經從一個清純的高中生變成牙齒有煙垢、檳榔渣的中年男子。
說來可笑,台灣的職棒20年來不含這一次、總共爆發四次簽賭假球案,球迷們不斷地給他們機會,今年連周美青都去看球,總統夫人狂敲著加油棒,纖弱的雙手都快脫臼了。怎麼大家不給陳水扁一個機會、馬英九一個機會,甚至給大炳一個機會?大炳不就是吸毒被抓兩次而已,so what?
- Oct 28 Wed 2009 02:35
爛泥扶不上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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