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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人溫翠蘋帶著BB槍上電視節目「麻辣天后宮」,參加「名牌精品獨家大鑑賞之我有你沒有的怪東西」單元。據她表示這些槍是當初在日本住的時候,買來來打住家附近吵鬧烏鴉用的;溫翠蘋提到其中有支槍是用金屬彈,現場試射時還打穿鋁罐。為了要將這些槍帶回台灣,她還得把槍枝拆解才得以入境。

盛竹如:

正所謂「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」,溫女此舉被警方盯上。北市大安分局前往溫女住處搜索,經過詢問之下溫女才坦承這一切都是造假,也就是台語所謂的「唬爛」, 不過是為了節目效果罷了,槍械並非溫女所有,乃是向其友人陳姓男子所借。詢問過程中,溫女狀似無辜,且不時微露酥胸,以腳尖逗弄員警鼠蹊部,試圖影響警方辦案;果真警方鳴金收兵,轉而聯絡陳某,請其到案說明,陳某依約前往警局,並帶來溫女上節目時所展示之兩把長槍和一把短槍。

台灣軍中向來流傳一首詼諧軍歌,歌詞內容如下:「我有兩支槍~長短不一樣~長的打共匪~短的打姑娘~」。這兩把長槍、一把短槍,是要打共匪或是打姑娘,我們不得而知,不過弔詭的是,這兩長一短、陳某帶往警局的槍枝,經警方測試,其中的一把長槍和一把短槍已損毀無法擊發,僅剩那把曾在電視節目中試射的長槍可以運作;陳某並供稱,其玩具槍械完全合法,更直指溫女根本是在「唬爛」,也就是所謂鬼扯之意。

既然這兩支槍枝已經損毀,陳男為何將其借予溫女、供溫女參加節目之用?此外,警方於搜查溫女住處、盤問溫女之後,為何不馬上前往陳男家中搜索,而選擇以電話通知陳男到案說明?陳男是否利用在到案說明之前的空檔,將違反法令規定之槍械改回原樣,甚或損毀?我們不得而知。

諸多疑點,啟人疑竇。但這件事正應驗了一句俗語:「吹牛不打草稿」,為了通告費,可以胡謅出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;也應驗了「死道友不死貧道」這句話,大難當前,儘管朋友之間擁有多年情誼,但為了自保,還是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說法。


我也很喜歡BB槍,也曾為了BB槍而唬爛,最後是以悲劇收場,但也因此改變我的處世之道。國中時,我存了好久的錢,跟同學買了三把玩具槍:一把空氣衝鋒槍、兩把瓦斯手槍。有一次聊到槍時,大家在比誰有什麼槍,不知怎麼的我忽然抓狂,跟同學唬爛說我有M-16空氣步槍;他們一聽到之後都用渴求眼神表示很想玩玩看,我只好應付他們:改天再說啦!

誰知道,他們每到禮拜六時都來煩我,說要來我家玩M-16步槍。幹你娘我哪來的M-16步槍啊?就這樣被我一拖再拖,直到某個週六下午,我家外面有人按門鈴...幹!他們三個人騎著腳踏車、直接殺來我家了!我硬著頭皮出門,跟他們唬爛說我爸媽在家啦!你們忽然來我家這樣不好啦!他們還是不死心,我便把兩支瓦斯短槍送給他們:你們先拿這兩支去玩,不要吵我啦!掰掰!他們也就心滿意足的騎著腳踏車走了。

幹,沒事唬爛幹嘛?賠了夫人又折兵。從此以後我就不唬爛了,就算是唬爛,也是唬那種大家都聽得出來我在唬爛的爛,例如「拜託~我走在路上都一堆女孩子來跟我搭訕耶」之類的。

現在談話性節目那麼多,藝人為了上通告掙錢拼曝光率,講的故事可以說是越來越扯。大家再扯一點沒關係,建議藝人下次上節目時,就拿一塊黏土跟主持人說:「這個啊~這個叫做C4塑膠炸彈,我們中秋節放煙火時都會玩這個」。

如同利菁所說「不要射到攝影師喔!」,射到攝影師真的不是很好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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