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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只要看到有體育界人士為台灣爭光,我都很擔心他們會被媒體消費。

說好聽一點,體育人純真善良沒心機,說難聽一點,就是所謂的「頭腦簡單四肢發達」,儘管我不是很同意這句話。或許是他們沒有一個好的經紀人吧?但台灣的運動選手又有幾個能有經紀人?就算有經紀人,假若經紀人sense不夠的話,要把選手推入葬送格調的火坑是一件極為容易的事。

以跆拳道選手為例,在奧運得到獎牌回國後,獲邀許多綜藝節目的邀約。本來講好是上節目談談心路歷程、秀秀絕招(製作單位慣用的你先來嘛之詐騙手法);結果一到現場,心路歷程大概只聊了兩分鐘,而且大部分訪談內容都夾帶低級的笑料(你會不會踢你男朋友下體啊?)。緊接著再被主持人要求飛踢劈一下木板,然後進一步得寸進尺、要求選手劈西瓜,到最後與來賓玩吹麵粉咬乒乓球。

看到陳葦綾以前的影片,我不知道該以綜藝或是體育的角度來衡量,我只好阿Q地解讀,兩方都是為了討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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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3) 人氣()